在哈尔滨,危险驾驶行为会受到严格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哈尔滨当地的具体执法标准,还会综合考虑危险驾驶的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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