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湖东路的危险驾驶处罚单是针对在该路段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依据。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可能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若在环湖东路有上述危险驾驶行为,将依据此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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