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对于公交危险驾驶有着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公交车辆,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公交车辆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公交驾驶员若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同样处拘役,并处罚金。此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公交危险驾驶行为,保障公共交通安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