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童工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罚款标准为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按照招用童工的规定处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招用童工的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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