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当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时,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请求对该决定进行审查和纠正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会对投诉处理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作出复议决定。通过行政复议,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合法的救济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合法。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为招投标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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