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可撤销婚姻等同于无效婚姻,自确立之日起便丧失其法律效力。无效或已撤销之婚约,既往无可法律约束力,举证双方亦不受限于夫妻权利及义务范围内。同居期间所得财富,依当事人协商条款处理,若协商无效,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