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六级伤残鉴定标准解析在智力问题导致的各种精神疾病病症中,患者无法进行自我管理和日常生活、或是无法胜任正常工作。此外,这类人群也可能会出现三肢瘫痪,肌肉力量为4级;两腿截瘫,肌肉力量同样为4级,虽然可以轻微移动;双手全肌瘫,肌肉力量为4级;双脚局部肌瘫,肌肉力量≤2级,甚至单脚全肌瘫,肌肉力量亦≤2级;身体轻幅度运动产生障碍。有些人还会出现不完全言语理解能力减弱,严重程度超过了一般的失语症。他们的面部肌肤存在严重的色素沉淀或脱落现象,面部疤痕或植皮面积占比至少达到1/3,全身疤痕面积广泛大于40%。有些人头部撕裂伤后头皮失去的面积超过1/5,颈椎骨折留下的不良状况小于旋转角度30度且伴随性质清晰的神经痛。这类人体神经电生理检查结果呈现异常状态。还有一些人,其一只拇指完全消失,另一只手上除了拇指以外的其他手指都失去了功能,或有三个手指,包括拇指在内的缺失或功能全部丧失。还有一些人的身体一侧踝关节以下缺失,另一侧踝关节畸形,2到5个脚趾都有畸形,功能遭受损坏。另外一拨人,他们的双侧颧骨与颧弓部位受到过骨折伤害,同时伴随着面孔开合困难以及颜面部的畸形,经过手术治疗后,仅一侧胸部膜破损,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胃被切除2/3,青年期脾脏被切除,甲状腺功能存在中度受损情况,甲状旁腺功能亦处于中度受损状态,肾功能因损伤而产生高血压,膀胱部分被切除同时伴随轻度排尿障碍;两侧睾丸在受创后萎缩,血液中的睾酮含量低于正常范围,生殖功能受损程度较轻。部分人的身体部位存在严重的缺陷,造成了已经生育的妇女双侧乳腺需要切除,女性双侧乳房的完全缺失乃至严重的疤痕畸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六级伤残鉴定标准,法律上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