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一方在国外的话,法院送达传票要通过外交等途径送达。由外交部转到当事人所在国的驻华使馆,再由该大使馆转交。那么如果通过这种途径无法送达的涉外案件,公告期为6个月,作为被告一方在公告期满后,仍不应诉的,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后,公告期限仍为6个月。所以审理一件涉外离婚案件,需要一两年的时间,是很正常的。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239 条,律师解答:239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