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标准及整改规定,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机制,并且严格贯彻实施;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2、施工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如果发生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施工方须承担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施工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施工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本公司及其他施工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4、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操作场所,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做好防护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操作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加倍扣除。5、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施工方应给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由于施工方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或安全防护用具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有施工方自行负责。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6、施工方必须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防护措施得到实施。并跟甲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对接。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六小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局对全市教师提出的“十条禁令”等教育法律法规,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7、施工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施工方进行经济处罚。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能适应现场作业的安全需要,如身体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不适状况,应停止作业退出现场施工。8、施工方因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施工方施工人员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施工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赔偿,及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