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强迫子女结婚是违法的,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3、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4、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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