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如何调解的
时间:2026-07-09 17:57:18
分类:婚姻家庭
浏览:55人
专业解读
起诉离婚的调解是法定必经流程,法院会在案件受理后先启动调解,而非直接开庭。具体分为三个关键环节:
首先是调解准备阶段,调解员会先单独联系双方,了解核心诉求——比如原告是否因长期感情不和、家暴等原因坚决离婚,被告对离婚的态度、是否认可财产为婚后共同所有,以及子女抚养的具体想法(如是否愿意抚养孩子、能接受的探视时间)。调解员还会简要告知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满8周岁子女的意愿会影响抚养权归属,帮助双方明确法律边界。
其次是调解实施阶段,可能采用“背对背”或“面对面”方式。背对背调解能避免双方直接冲突,调解员分别沟通时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比如提醒被告若不同意离婚需提供感情未破裂的证据;面对面调解则在双方同意下进行,引导协商具体细节,比如房子由一方所有并补偿另一方市场价的一半,孩子探视权确定为每周六全天、寒暑假各15天。
最后是调解结果处理: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书,法院出具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比如一方不履行财产补偿,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若无法达成一致,案件会转入开庭审理程序,不会强制调解。

婚姻家庭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