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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律师叫辩护人吗

时间:2026-07-09 17:57:18 分类:刑事辩护 浏览:24人
专业解读
首先要明确,侦查阶段的律师不叫辩护人,二者的身份区分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直接相关。 我国刑事诉讼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一是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负责,核心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二是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负责,审查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三是审判阶段(由法院负责,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在侦查阶段,律师的身份是“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此时律师可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及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申诉控告等,但因侦查阶段尚未进入公诉机关审查起诉环节,律师不具备“辩护人”的法定身份。 到审查起诉阶段开始,律师才正式成为“辩护人”,此时可查阅本案全部案卷材料、与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等,身份与侦查阶段有明确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