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额度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6-06-30 17:59:53
分类: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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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交强险的赔偿额度限制以事故中被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为核心划分,分为有责赔偿限额和无责赔偿限额两类,全国统一执行明确标准,具体如下:
1. 当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承担责任(包括全责、主责、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时,每次事故的赔偿上限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涵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涵盖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等);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仅针对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物品损毁等)。
2. 当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任时,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为上述标准的10%左右,具体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需注意,上述额度是每次事故的单项上限,而非累计额度;若事故造成多个受害人,各项限额在所有受害人之间按比例分配,不单独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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