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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额度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6-06-30 17:59:53 分类:行政诉讼 浏览:27人
专业解读
交强险的赔偿额度限制以事故中被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为核心划分,分为有责赔偿限额和无责赔偿限额两类,全国统一执行明确标准,具体如下: 1. 当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承担责任(包括全责、主责、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时,每次事故的赔偿上限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涵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涵盖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等);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仅针对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物品损毁等)。 2. 当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任时,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为上述标准的10%左右,具体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需注意,上述额度是每次事故的单项上限,而非累计额度;若事故造成多个受害人,各项限额在所有受害人之间按比例分配,不单独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