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还能申请保全吗
时间:2026-06-30 17:59:53
分类: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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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强制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仍可申请“执行中的财产保全”,具体如下:
1. 适用条件:若被执行人未按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存在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毁损等可能导致判决无法实际执行的情形,即可依法申请。
2. 申请要求:需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保全的财产线索(如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等具体可查的财产信息);法院可根据案件情况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若申请执行人经济困难或符合法定情形,也可酌情免除担保。
3. 法院处理: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审查,符合条件的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不符合的(如无明确财产线索、不存在财产风险)则驳回申请。
需注意:执行保全是针对执行阶段财产风险的措施,核心是保障生效判决履行,即使已进入强制执行,只要有财产被转移的可能,就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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