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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执行期间又犯罪的如何处理

时间:2026-06-16 17:55:09 分类:刑事辩护 浏览:5人
专业解读
缓刑是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在一定考验期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考验期内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等规定。若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处理规则如下: 第一,缓刑必然被撤销 无论新罪是在考验期内被发现,还是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只要新罪实施于考验期内),法院都会依法撤销原缓刑决定。 第二,需数罪并罚决定最终刑期 撤销缓刑后,要将原判决确定的尚未执行的刑罚(比如原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考验期内犯新罪,未执行的就是2年),与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规则」合并计算执行刑期——简单说,最终刑期会在「新罪刑期与原未执行刑期的总和以下」「两个刑期中较长的那个以上」之间确定(比如原未执行1年,新罪判6个月,最终刑期在1年到1年6个月之间)。 举例说明:某罪犯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在缓刑第1年期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此时法院会撤销缓刑,将原未执行的1年刑期与盗窃罪6个月刑期合并,最终决定执行1年3个月左右的刑期。 需注意:缓刑考验期内的时间不计入刑期,因为缓刑本身是「暂不执行原判刑罚」,只有考验期满无违法犯罪等情形,原判刑罚才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