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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单位有哪些赔偿

时间:2026-06-15 17:34:16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2人
专业解读
工伤赔偿需以认定为工伤为前提(可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单位需承担的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1.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职工被鉴定为5-10级伤残,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终止时,单位需支付该补助金。具体金额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对应伤残等级的月数(如5级22个月、6级18个月,各地标准略有差异)。 3. 住院期间护理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如无法自主穿衣、进食等),单位应安排护理人员;若未安排,需按当地护工行业平均工资标准,按住院天数支付护理费。 若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含社保基金应支付的项目)均由单位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