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买社保如何赔偿
时间:2026-06-15 17:34:16
分类: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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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入职后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属于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强制规定,需承担两项主要责任:
1. 社保补缴义务:单位必须从员工入职当月起,按员工实际工资(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则按基数)补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保,补缴时需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员工承担)。员工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强制补缴。
2. 经济补偿权利:若员工因单位未缴社保主动提出离职,可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员工需保留入职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据,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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