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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时间:2026-06-15 17:34:16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6人
专业解读
劳动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岗位工作、单位持续支付劳动报酬的,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 未续签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从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第2个月起,至双方续签书面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前一日止,单位需按劳动者月工资标准支付二倍工资。需注意,二倍工资的主张有1年仲裁时效,从每月工资发放时未获得双倍的当日起算,超过时效部分可能无法获得支持。 2. 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若单位在未续签期间主动终止劳动关系,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若劳动者主动终止,需看单位是否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单位维持/提高条件时劳动者拒绝的,无补偿;单位降低条件时劳动者拒绝的,需支付补偿。 3. 特殊情形:若单位已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条件不低于原合同),但劳动者明确拒绝的,单位无需承担上述责任,但需及时终止劳动关系并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