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时间:2026-06-12 17:34:18
分类: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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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劳动合同到期后,需结合双方意愿及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核心涉及续签、终止及权益保障三方面:
一、双方均有意续签的处理
应在合同到期前协商一致,明确续签合同类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需注意:若劳动者已连续两次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或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除劳动者主动提出外,单位应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且续签的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不得低于原合同(劳动者同意调整除外)。
二、一方不愿续签的处理
若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若劳动者主动不续签,需区分情形——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待遇但劳动者不续,无需支付补偿;单位降低待遇导致劳动者不续,需支付补偿。
三、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的处理
视为双方建立新劳动关系,单位应在1个月内补签合同。未按规定补签的:超过1个月不满1年,需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未签,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单位未依法处理(如不付补偿、不签合同),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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