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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有几次上诉机会

时间:2026-06-12 17:34:18 分类:综合 浏览:13人
专业解读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原则上当事人仅有一次上诉机会——即对一审法院作出的未生效判决、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判决一般15天、裁定一般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裁判,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以上诉方式寻求救济。若对终审裁判仍有异议,只能通过申请再审(比如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启动纠错程序,但再审不属于“上诉”范畴,是针对已生效裁判的监督程序,并非新的审级。 需注意小额诉讼程序的例外:符合条件的小额金钱给付案件(比如标的额低于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一审即为终审,当事人不得上诉,这是简化程序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