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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后还可以撤销仲裁

时间:2026-05-29 09:52:32 分类:综合 浏览:18人
专业解读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无法撤销已完成的仲裁程序,但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需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时限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则丧失申请权。法院审查的法定可撤销情形包括:仲裁庭组成不合法(如应回避的仲裁员未回避)、仲裁程序违反规则(如未依法通知当事人开庭)、裁决依据伪造证据、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的证据、仲裁员存在索贿受贿等违法情形,以及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经审理后,若确认存在上述情形,会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若不存在,则驳回申请。需注意:申请需当事人主动提出,法院不主动审查;裁决被撤销后,双方需重新协商争议解决方式,或依据有效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