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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

时间:2026-05-29 09:52:32 分类:拆迁安置 浏览:27人
专业解读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的法定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若出租方是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如持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则上法定纳税义务由出租方承担。 不过,在房屋或土地租赁的实际操作中,出租方与承租方可通过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由承租方代为缴纳土地使用税。需注意的是,这种约定仅为双方内部安排,不改变法定纳税人身份——若承租方未按约定缴纳,税务机关仍有权向出租方(法定纳税人)追缴税款,出租方缴纳后可依据合同向承租方追偿。 若土地使用权属于第三方(如出租方为转租且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法定纳税人仍为原土地使用权人,此时租赁双方的税款承担约定需结合实际情况,但核心以土地使用权归属认定法定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