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计税进项税额怎么抵扣
时间:2026-05-27 09:30:28
分类: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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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企业同时采用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时,进项税额抵扣需遵循以下规则,便于非专业人士理解:
专门用于简易计税的进项不得抵扣。例如,企业购进材料仅用于简易计税的建筑项目,该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全额转出(或不勾选抵扣)。
混用的进项按销售额比例分摊。若购进的办公用品、运输服务等同时用于两类计税项目,需计算“一般计税项目销售额÷(一般计税销售额+简易计税销售额)”的比例,用该比例乘以总进项税额,得到可抵扣金额;剩余部分对应简易计税,需做进项转出。
固定资产等混用时可全额抵扣。若购进设备、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又用于简易计税,无需分摊,可全额抵扣——这是税法对长期资产的特殊规定,简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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