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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部门是哪个部门

时间:2026-05-26 09:27:57 分类:拆迁安置 浏览:72人
专业解读
拆迁安置的主管部门需结合土地性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及当地行政设置确定,核心涉及以下关键主体: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法定责任主体:根据我国房屋征收与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拆迁安置的总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包括作出征收决定、统筹安置方案、协调跨部门工作等,这是法定的核心责任主体。 2. 具体主管部门分两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通常由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涵盖政策制定、项目审批、补偿方案审核等;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一般由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负责土地征收报批、拆迁补偿协调等。 3. 具体执行单位: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拆迁服务机构开展房屋丈量、补偿协商、安置对接等具体工作,但执行单位需在主管部门监督下开展,不得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