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6-05-26 09:27:57
分类: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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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需明确适用情形、计算标准、支付时间三个核心要点:
1. 适用情形分两类:
一是单位主动解除需补偿的情况,包括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员工非因过错(如患病不能胜任原工作且调岗后仍不行、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行、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未协商一致)解除;
二是员工被迫解除,即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等,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单位需支付补偿金。
2. 计算标准清晰:
公式为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支付1个月;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
平均工资:指离职前12个月的税前应得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不含加班费);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且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
3. 支付时间要求:
单位需在员工离职后15日内,一次性结清经济补偿金及工资、社保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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