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要几类商标
时间:2026-05-06 17:54:38
分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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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食品相关的商标注册需结合商品的具体形态、加工状态及用途,对应尼斯分类中的多个类别,核心涉及以下几类:
1. 第29类:涵盖加工后的食用动物制品、蛋、奶及制品、食用油脂、加工坚果等。比如香肠、罐头鱼、奶酪、奶粉、烤杏仁等——这些商品经过加工处理,已脱离自然原始状态,属于该类别。
2. 第30类:包含谷物及制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糖制品等。比如面粉、面包、酱油、醋、蜂蜜、咖啡等——若商品是谷物加工品、日常调味品或冲调类食品,通常归此类。
3. 第31类:针对未加工的农产品及鲜活食品。比如新鲜苹果、生大米、活鸡、未加工核桃等——只要是自然状态、未经过深度加工的食用原料,均属此类。
4. 第32类:无酒精饮料及啤酒。比如矿泉水、汽水、鲜榨果汁、啤酒等——需注意酒精饮料(除啤酒)归第33类。
5. 第33类:含酒精饮料(不含啤酒)。比如白酒、红酒、威士忌等——此类仅涵盖酒精浓度≥0.5%的非啤酒类饮品。
需注意,同一原料可能因加工方式不同归不同类别(如新鲜牛肉归29类,加工成牛肉干仍归29类;生大米归31类,磨成面粉归30类),注册时需根据商品实际情况精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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