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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和土地归谁

时间:2026-05-06 17:54:38 分类:拆迁安置 浏览:2人
专业解读
农村五保户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能力的农村居民,由村集体负责吃穿葬养等供养。其死后宅基地和土地的归属,需结合财产性质及供养协议分析: 1. 宅基地归属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五保户仅享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若五保户生前在宅基地上建有合法房屋(属个人合法财产),分两种情况: 未与村集体签订“死后财产归集体”的供养协议:法定继承人可继承房屋,仅本集体成员能继续使用宅基地,非集体成员需待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收归村集体; 签订了此类协议:房屋归村集体,宅基地随之收归集体。 2. 承包地归属 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为主(承包经营权按户计算): 若五保户所在承包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该户可继续承包土地; 若户内无其他成员,承包经营权消灭,土地收归村集体; 若供养协议明确约定承包地归集体,按协议执行。 综上,宅基地和土地均属集体所有,最终归属需结合房屋继承情况及供养协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