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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25 16:51:20 分类:医疗纠纷 浏览:21人
专业解读
今天来聊聊民法典里医疗损害责任咋处理! 首先,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医院这边存在违规操作啥的,那咱就可以主张赔偿啦。 其次,如果因为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哦。 再者,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最后,要是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这时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哦。 遇到医疗损害别慌,咱得清楚这些规定,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