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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出资的合伙人是否仍具合伙资格

时间:2024-09-15 20:50:01 分类:公司法 浏览:9人
专业解读
🙌【无出资的合伙人是否仍具合伙资格】📢 未出资并不影响成为合伙人资格,但需承担出资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合伙企业须确立合伙出资事宜,且各合伙人应严格依照此约定履行出资职责。🙋‍ 如有未能尽职尽责者,将被视为违反合伙协议,从而承受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