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股东撤资的权利
时间:2024-09-15 20:49:07
分类:公司法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规定股东撤资的权利】📢
股东如符合以下法律所规定之情形,则有权进行退股行为:
📚📚📚首先,其股权可通过全面转让的形式来实现完全退出,此种情况可视作退股;📝
📌📌📌其次,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亦可选择解散公司以达到退股目的;📝
🌈🌈🌈最后,当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以上法律条款为股东提供了合法的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