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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所需证明及处理流程

时间:2024-09-15 20:39:45 分类:公司法 浏览:2人
专业解读
🙌【企业申请破产所需证明及处理流程】📢 欲论证是否有权申请某家企业破产,可依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负有举证责任的这家公司应能向法院提供相关的受理通知书、裁定书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材料,作为支持其观点的有力证据;📝 📌📌📌其次,需要证明该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已到期的债务,同时其所拥有的资产也无法满足对所有债务的清偿要求,甚至表现出明显的清偿能力不足的问题。🙋‍ 唯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可启动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