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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情形

时间:2024-09-14 11:42:32 分类:公司法 浏览:3人
专业解读
🙌【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情形】💬 股权收购,意即以目标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作为收购对象的收购行为。💪 只有在特定状况下,公司方可进行此类收购。💪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若出现如下三种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决议表示反对且拥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年不向股东派发股利,但公司在此期间持续盈利并满足法定派息条件;💥 (2)公司实施合并、分立或重大资产转让;💥 (3)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经股东会会议决议修改章程后得以延续存续。💪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如股东与公司未能就股权收购事宜达成协议,股东可于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