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这可以从词源学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证。中文的“侵权行为”一词“最早于清末编定《大清民律》草案时才开始应用。”但是在旧中国民法中对侵权行为的概念却缺乏明确的界定。
《民法通则》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受害人...
1、用工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3、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可以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
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二是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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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麟鹤律师
李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