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有助于监督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利于生效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执行。
二审终审,不可能无限上诉。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第一,只有原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其...
法院的判决是没有失效期的。但是,根据民诉法第212条、第215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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