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
董事任期届满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可以改选董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任期未到...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
公司董事长变更程序: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
9786981次播放
9754375次播放
9012563次播放
李盛律师
连婕律师
郭靖律师
孙曙光律师
王建律师
陈敏律师
曲宁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