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公司法 > 股权变更代签字的后果

股权变更代签字的后果

2019.04.098642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视频内容

股权变更的代签字也是分为两种-有授权和无授权。如果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通常该行为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而签订股权变更合同,合同效力待定,当事人事后不予追认,那么该行为就是无效的,追认则该行为是有效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股东,应该签字确认股权变更。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股东,监护人有处置其财产的权利,但是不能使其利益受损,否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拥有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可以追偿。但股权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在很多工商局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所以建议先打电话咨询工商局股权变更的程序和要求,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可以由他人代签字,那么也一样需要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工商局是不予受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李盛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

李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296

    视频

  • 3832445

    播放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