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对司法机关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和作用。如果作伪证,对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会产生严重的危害,将会构成伪证罪,那么伪证罪是如何认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以上就是伪证罪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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