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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离婚能要孩子抚养权吗

2018.09.065203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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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离婚时能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答案是可以。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孩子由谁抚养时,是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的,综合比较男女双方的各种条件,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决定。
所以,即使是家庭主妇,经济能力稍差一点,但是如果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条件之后,还是觉得女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就会把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要负责支付一部分孩子的抚养费
所以,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时,作为家庭主妇,要收集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长期与孩子一起生活或者是对方存在一些恶习之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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