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他人小额财物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规定增加“扒窃行为”这种新的类型,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并列罪状。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