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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如何认定

2020.09.142557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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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成妨害公务罪的时候,其实也是要求采取一定的暴力行为,从而阻止执法人员来执行公务。但这里的暴力行为显然要求就不会像抢劫罪那么重,否则的话性质也会发生变化。
暴力应当是一种有形的暴力,即通常理解中的殴打、捆绑、抓挠、推搡等行为,亦即一种直接的暴力行为,这种直接暴力往往是直接针对公务人员的人身的,是一种最直观的暴力,而其将造成的侵害结果也是完全可预见的,因此这种直接暴力是妨害公务罪中最为直接、直观的一种暴力。
其次,妨害公务罪的设立,其目的即在于保护社会的管理秩序,保证公务的有效执行。然而在司法实践当中,经常发生行为人为了抗拒、阻碍公务行为的执行,采取了打砸公务车辆、在实施了妨害公务的行为之后,要求必须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才能认定构成此罪,之后也才可以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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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刘浩凡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

刘浩凡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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