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合同纠纷 >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

2019.03.284289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而非格式条款合同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后订立的合同。
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格式合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那么,在实践中区分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独占或优势地位时产生。
2、是否是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很大关系。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协商或谈判,仅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其签字的,即使其使用的原本是合同范本,也要作格式条款认定。
3、格式条款必须出自合同一方。为了规范交易市场,对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统一要求、印制,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交易中统一采用的合同,不能认定为格式合同,而只能作一般合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徐倩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徐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451

    视频

  • 1775947

    播放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