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婚姻家庭 > 离婚后没有住房怎么样办

离婚后没有住房怎么样办

2019.10.132719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视频内容

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无法得到房产的所有权或是承租权,应怎样解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另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离婚时,一方当事人无法得到房产的所有权或是承租权,法院有权从另一方的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当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