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父母为考虑自身,或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孩子被遗弃,而刚好捡到的人可能会想要直接收养。不过,捡来的孩子是不是可以直接收养,还需要按照相关的收养规定确定。并且,当发现有人遗弃孩子后,发现者需要先找有关部门报案。
按规定,遗弃孩子将会被认定为遗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当捡到被遗弃的孩子后,需要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经公安确认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发现孩子的人也不能直接收养,因为孩子将会被送到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如果还想收养那个孩子的话,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满足收养孩子的条件:如年满30周岁;无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无犯罪行为记录等。
由此,如果有捡来的孩子,一定不要直接收养起来,而是要先找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找确实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再确认自己满足收养孩子的条件的,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去申请收养那个孩子。
如果将捡来的孩子直接收养的话,因为不符合收养的法定程序,一旦被查出收养事实,可能得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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