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时,应充分清理犯罪人的债权,不致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不能执行或者不能全部执行,如果犯罪人的财产不是被判全部没收,而现有的财产已能完全执行判决没收财产的数额,则不必要涉及犯罪人的债权,怎么判定是没收犯罪人全部财产还是部分财产?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定这个问题时主要从两个方面予以考虑:
一是考虑主刑的轻重,如果主刑是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不宜没收全部财产,以免犯罪人刑满释放后丧失生活条件和谋生经济能力,而影响其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如果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不存在上述问题,或者上述问题可能性不大,则可没收全部财产。
二要考虑家庭经济状况,犯罪人家庭经济状况较好,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不影响其家庭正常生活的,宜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否则,宜没收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违约应该怎么样判决
免费查看有借条和收条没有现金应该怎么办
免费查看没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收集证据
免费查看还款后没有收回借条应该怎么办呢?
免费查看登记部门离婚协议应该收原件吗
免费查看定金应该收多少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