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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和物权有哪些区别

2019.03.2631014次播放债权债务举报
视频内容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和物权相比具有以下区别:
一、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的特定利益。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
二、设定的方式不同。除了法定之债外,合同之债的设定采任意主义。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依自己的自由意思,任意设定债权。而物权的设定采法定主义,除法律有规定者外,不许当事人自行创设,也不许变更物权的内容。
三、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为相对权,物权为绝对权。
四、权利的客体不同。债权的客体为给付,即债务人的特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五、权利的效力不同。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则具有相容性; 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之上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物权具有追及性,而债权则无。
六、时效性不同。债权具有时限性,物权则无。
七、转让限制的不同。债权的转让有一定的限制,而物权的转让 一般是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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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肖熊

重庆炜林律师事务所

肖熊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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