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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

2019.03.2578858次播放债权债务举报
视频内容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后,负有还款义务的当事人应该及时地履行判决书所列地义务。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还款才能算是履行了判决书的内容呢?相信很多当事人都有这个担忧,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对还款方式进行限定,如果选择现金还款,那么一定要记得让当事人写一份收条;如果选择银行转账,那么请保存好您的转账凭证;即使对方没有遵守诚信原则,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负有还款义务的当事人将收条或转账凭证提交给执行法官并向其解释已经在申请执行之前就已经将款项支付完毕了,那么这次强制执行的申请费用将由申请人支付;当然,如果申请人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您也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将款项直接转入法院账户,由法院转交给申请人。不论哪种方式,都应当积极的、及时的还款,以免影响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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