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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复婚后又离婚两份离婚协议以哪个为准

2018.08.171467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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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复婚代表双方的缘分还没有消失,本应该是开心的事情,但是有些夫妻在复婚之后相处又回到了过去大吵大闹的情况,最终两个人还是走到了离婚的地步,这时候又签订了离婚协议,跟之前那份在一起就有两份了。那么,两份离婚协议以哪一份为准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该规定而言,离婚协议中处理的财产不具有唯一性,法律并不禁止欲解除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就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或按份共有的财产作出处理。
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
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
当然,双方如果另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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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李鹏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

李鹏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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