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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需要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2018.08.172976次播放交通事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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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部门)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每个类型的鉴定都有许多不同的内容。
以法医类鉴定和物证为例,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建议当时(当事)人在需要做某一类鉴定是(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达到诉讼所需求的鉴定效果。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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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王阳

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

王阳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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