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在写借据的时候,都只是注明还款时间,但是对于保证人的担保期间却没有标注,我们一起来看看在没有标注的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未明确注明担保期限的担保合同是否仍具备法律保护效能?
免费查看如何准确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
免费查看我们应当如何明确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节点呢
免费查看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间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反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间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明确保密协议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