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徐静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
徐静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视频
播放量
事故医疗合同
医疗事故诉讼书
医疗事故上诉状
医疗事故申请书
医疗事故起诉书
医疗事故案民事诉状